網絡餐飲店證照不齊 第三方平臺應履行審核義務
編輯:中國經濟網 來源:中國經濟網 時間:2019-6-20 閱讀:
民以食為天。小餐飲與百姓生活密切相關,在方便人們生活的同時,如何推動小餐飲行業規范發展,保障百姓日常飲食健康,成為全社會關注的焦點。
自去年8月起,全國檢察機關啟動了為期一年的“保障千家萬戶舌尖上的安全”專項檢察監督活動,成效顯著。
伴隨著網絡訂餐的迅速興起,網絡餐飲的安全衛生問題也備受關注。
網絡餐飲發展迅速
違規亂象不容忽視
近年來,我國網絡訂餐服務經歷了爆發式的發展,通過網絡訂外賣已經逐漸融入普通消費者的日常生活。
來自CNNIC、中商產業研究院的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12月,我國網上外賣用戶規模達4.06億,較2017年年底增長18.2%,使用比例達49%。手機網上外賣用戶規模達3.97億,增長率為23.2%,使用比例達48.6%。
但隨著網絡訂餐業務量的激增,證照不齊以及無證經營等違法違規亂象不斷出現。
記者通過多個外賣平臺查詢發現,許多網絡餐飲的商家存在公示信息不全、配送不規范、證件已過期等問題。
如在某外賣平臺上,記者看到,西安市一家售賣牛扒飯餐廳的商家信息中,在營業資質一欄僅可以查看到營業執照,未顯示食品經營許可證。
在天津市薊州區也同樣存在類似問題。如天津市薊州區某炸雞店、某石鍋店等多個商家僅顯示營業執照的照片,未顯示食品經營許可證。
不僅如此,記者還發現一些商家的食品經營許可證有效日期是截至2018年。此外,還存在網上的餐廳環境照與實際不符的情形。
實名登記明確責任
資質審核不能缺位
為什么會有這么多不規范的商家在網絡訂餐平臺上存在?
對此,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教授劉德良說:“目前,網絡餐飲亂象存在的原因主要有三個,首先是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審查力度不嚴格,讓一些手續不全的商家有機可乘;其次是提供網絡餐飲的商家抱有僥幸心理,在食材、衛生等方面敷衍了事;最后是監管難,處罰力度不夠,無法引起平臺以及商家重視。”
劉德良說,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一般只有當消費者投訴或者發現有違法的經營行為時,才會采取相應的措施,比如警告、下架等。其實平臺雖然沒有執法權限,但有審核監督義務,對于不符合要求的商家應不予從事網絡訂餐業務,對存在問題的商家應及時采取措施,并報告主管部門,今后也要對其進行重點監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條規定,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對入網食品經營者進行實名登記,明確其食品安全管理責任;依法應當取得許可證的,還應當審查其許可證。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發現入網食品經營者有違反本法規定行為的,應當及時制止并立即報告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發現嚴重違法行為的,應當立即停止提供網絡交易平臺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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